2.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专业成绩按分省排名。
3.录取按“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五)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按1:4的比例划定专业课考试合格者,考生可于4月下旬后通过百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suc.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自行打印合格证,届时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
(六)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
考生所需的画具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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