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考试院第一志愿投档到高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动画专业的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含)以上,高考英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语文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若高考单科满分不为150分均按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总分的50%且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如下次序依次进行录取:
1)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在总分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排序,予以优先录取。
2)其余考生按照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动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60+高考成绩÷高考总分×40
如果在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英语须达到70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按照如下次序依次进行录取:
1)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若达到本省统考总分的95%(含)以上,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按照省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按照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其余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85%(含)以上,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含)以上,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100+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
如果在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天津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无法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剩余计划按照相应专业录取原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5.环境设计与动画2个专业不可兼报,招生计划不共享、不调剂。
6.对于平行院校志愿进行艺术类投档的省份,按照当省规定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动画、环境设计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具体投档原则请考生咨询所在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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