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的填报资格分数范围为:艺术(文)280分、艺术(理)276分,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市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160分及以上,报考非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不含已被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凡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自愿于7月17日下午16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艺术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根据规定,艺术类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设置4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平行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7月20日中午12时起,考生可以查询艺术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的录取结果。
附:艺术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院校余缺计划表
2017年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余缺计划(艺术(理))(1所-余缺10).pdf
2017年艺术类本科批A阶段余缺计划(艺术(文))(7所-余缺43).pdf
2017年艺术类本科批B阶段余缺计划(艺术(理))(10所-余缺24).pdf
2017年艺术类本科批B阶段余缺计划(艺术(文))(11所-余缺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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