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的设置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校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它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校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第二志愿的投档按学校提供的合格名单投档),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校考”学校)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填报志愿的时间
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和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6月27日8:00至17:30。其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的填报志愿时间与本科A批学校同时进行。
本科A批(含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及艺术类本科学校:7月6日8:00至8日17:30。
(四)填报志愿的要求
艺术类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中,如果填报了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如填报了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艺术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在其它批次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投档成绩
艺术类非“校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在本人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本科分数线为本科A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分数线为高职专科批文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的前提下,分别以考生的美术、书法、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等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艺术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1)对投档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根据排序,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即向这所学校投档。投档后排列在投档学校后面的其它志愿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
(3)按艺术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文史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
(4)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
艺术“校考”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对于不作分省计划的30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0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招生的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等学校以及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其它“校考”学校,我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梯度志愿投档程序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校考成绩及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梯度志愿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省考试局根据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向招生学校投同批线上考生的档案。本批分两轮给学校投档:
第一轮: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二轮:对于经第一轮投档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不同志愿顺序志愿优先的办法,给第一轮投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缺一补一的办法给学校补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档案。艺术类“校考”第二志愿的投档,按学校提供的合格名单投档。
按规定须进行面试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以上程序规则投档。
对于经前两轮投档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将与招生学校协商,通过调整科类招生计划或适当降分办法补充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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