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1.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高校及专业;2.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参加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文史类与理工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违规填报志愿影响考生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批次设置
艺术类(分4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除提前批次设1个高校志愿外,其他均设2个高校梯度志愿。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专业。
2)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
3)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招收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省内普通高校、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
4)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招收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校。
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各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得低于我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艺术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三种:在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课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按合成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