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方可填报我校志愿。高考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
2.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高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两科选测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其他必测科目要求同文科类考生,须达到4C1合格;浙江省、上海市必选科目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七门必测科目须达到C级及以上级别。
3.福建省考生填报志愿必须选择我校为艺术类第一志愿A校,否则不予录取。
4.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原则上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原则上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文化课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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