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70名,其中湖北省14名、湖南省14名、山东省14名、江苏省14名、四川省7名、河南省7名。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江苏省考生除信息技术科目为合格外,须至少有四门科目等级为C级(含)以上。
2、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省统考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根据招生计划,对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成绩分别按照文科或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
4、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50分制的80分以上。
艺术类中韩合作专业招生计划
(一)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河北12人,辽宁5人,广东8人,江苏20人,浙江20人,安徽5人,山东25人,河南5人,湖北30人,湖南10人,陕西5人,预留计划5人。(合计150人)
(二)中外合作办学电影学:山西10人,江苏20人,浙江25人,河南20人,湖北25人,湖南30人,重庆15人,预留计划5人。(合计150人)
艺术类中韩合作专业录取规则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电影学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制作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分别达到各省(区、市)区规定的本科合格线。
(二)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化课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美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电影学专业考生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编导制作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江苏省考生除信息技术科目为合格外,须至少有四门科目等级为C级(含)以上。
(三)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省统考(联考)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省统考(联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四)根据招生计划,对分文科和理科的省(区、市),成绩分别按照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招生计划不分文科和理科的省(区、市),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五)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50分制的90分以上。
(六)一经录取,报到时考生及其家长需签订赴韩国学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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