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准,投档及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
2.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南省外考生,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均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所属美术类本科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福建省考生的录取首先遵循福建省艺术类“一档多投”的相关原则规定,我校再对进档考生分科类分专业按照折合分择优录取。
(2)其他省份美术类进档考生,我校将视各省科类设置情况,分科类不分专业按照折合分择优录取。
(3)折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综合科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折合分=(校考专业成绩÷300)×50+(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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