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艺类统招录取规则
1、体艺类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测试成绩D级不得超过三门。
2、体育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3、美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4、音乐类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5、影视编导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6、摄影与摄像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符合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规则
外省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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