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7-06-09 14:34:02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宜春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校考(或省联考,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认可省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

 
  宜春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校考(或省联考,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认可省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录取规则 宜春学院 艺术类 2017年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上一篇:2017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下一篇:2017年井冈山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分享到: 收藏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合作网站:

"ms211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美术高考网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163.com(请用@替换#)。
京ICP备160449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