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美术专业录取规则
2017-06-05 14:31:25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①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环境设计本科、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

 
   ①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环境设计本科、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
    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招生办公室:023-65112864(F) 65112863  65112862  65112861  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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