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排名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二阶段投档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2)其它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计分排名。
辽东学院咨询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