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联合考试(简称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不单独组织校考。
(2)我校招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用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7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30%加起来的总成绩作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对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成绩仍相同时,根据各省的平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3)我校招收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成绩仍相同时,根据各省的平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每生每年学费标准:艺术类本、专科专业6000元,唐山师范学院招生电话:0315-3863129、3863181、3863352、3863353、3863092、3863190、3864568、3864569、386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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