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联)考,考生的省级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缺一者不予录取。
⑵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区、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⑶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⑷我校在辽宁省批次为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美术类)。
辽宁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成绩
⑸除辽宁省外其他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
⑹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文理兼招或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10000元/生·年。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87623342
传 真:0411-87656638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