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vit.com.cn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4602 444/555/666
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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