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原则: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执行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最高投档比例;
2.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方式:各省各专业认可方式(专业成绩认可校考或统考成绩)参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
3.排名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普通文理类专业按照高考分数排名录取,艺术类专业按合成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表演专业除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专业合成分=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
其他专业合成分(美术设计类专业、部分影视传媒类专业等)=高考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吉林省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合成总分=高考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对于线上考生一次性全部投档的省份,美术设计类专业首先对专业分数或高考文化分数排名占进档考生前(含)5%的考生,优先按专业分数或高考文化分数排名录取,其余考生则按合成分排名录取。)
表演专业进档考生首先高考文化成绩排名进入计划的2倍(含),然后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