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及办法
艺术类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须参加湖北省艺术类统考,最低控制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我院按照湖北省招生办公布的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二)录取。
2.外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及办法
艺术统考类考生: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体育及艺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及专业最低控制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艺术校考类考生:山东省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校考,获得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文化投档线由山东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山东省招生办的安排执行。山东省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成绩相加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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