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表演、动画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优先按照我院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线上生源不足的,以该省术科统考成绩或经该省级招考部门认可的其他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动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动画专业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统考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投档,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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