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7年音乐舞蹈学院录取规则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按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承认省级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专业校考成绩总排名前5名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另行追加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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