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专业
1.我校只录取通过省级统(联)考、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英语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江苏省考生须达到40分,含40分)的考生。
2.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3.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课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4.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5.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录取政策有明确规定,则以各省(区、市)的录取政策为准。
使用校考成绩专业
1.我校只录取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3.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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