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专业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获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摄影专业采用各省市美术类或相应专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上海市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
专业成绩 |
×30%+ |
高考文化成绩 |
×70%)×10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2、摄影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和美术与设计学类其他专业一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
专业成绩 |
×50% + |
高考文化成绩 |
×50%)×10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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