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理兼招(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现根据我院专业的特点及要求,特制定各专业录取原则。
一、前提条件:考生各专业成绩合格并获得当地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如无统考则不需要)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排序规则:
校考省份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录取,政策加分不计入文化总成绩;统考省份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三、各专业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
以上政策如与招生省份政策不一致,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原则为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