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一:素描(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构图组织、体积结构、黑白灰层次及空间关系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试卷纸;
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体的画面组织能力;
② 形体比例、结构及透视准确;
③ 黑白灰关系和体积表现明确,空间、层次分明;
④ 画面完整丰富,体现一定的设计表现能力。
考试科目二:色彩(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及色彩关系的把握,以一定的主观意识组织和设计色彩,具备较好的艺术处理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试卷纸;
② 水粉、水彩或丙烯颜料(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
②空间规划与表达明确,形体组合与塑造突出。
③色彩表现技法多样、丰富且得当,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考试科目三:设计基础(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日常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和认知力,以及对特定主题或对象在联想、创意和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物件或视觉元素。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
②铅笔、炭笔、签字笔、毛笔自选(考生自备),全套彩色马克笔,色彩表达。
③画板或画夹及画具(考生自备,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
① 准确理解和表达主题,创意独特,构思巧妙,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② 构图完整生动且富有个性,主次、疏密、节奏得当;
③ 图形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
④ 表现手法适宜,能呈现一定的设计风格与形式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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