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2016年报考上海理工大学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统考成绩。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关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相关信息。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6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
(4)若我校在当地省市文理科均有艺术类招生计划,我校实行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
(5)在安排考生艺术类专业时,我校实行分数(合成总分)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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