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须参加当地艺术相关类别的省统一考试。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当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以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或综合分)进行排序,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以专业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以英语成绩排序。
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仅面向江苏省招生,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联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为联考专业分与高考文化分相加成综合分, 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如遇综合分末位同分者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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