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
招生省份 |
专业 |
计划数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江苏省 |
产品设计 |
6 |
环境设计 |
8 |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
安徽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江西省 |
产品设计 |
8 |
环境设计 |
10 |
|
数字媒体艺术 |
3 |
|
山东省 |
产品设计 |
3 |
环境设计 |
3 |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
河南省 |
产品设计 |
8 |
环境设计 |
8 |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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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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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产品设计 |
15 |
环境设计 |
16 |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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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产品设计 |
12 |
环境设计 |
10 |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
广东省 |
产品设计 |
6 |
环境设计 |
8 |
|
数字媒体艺术 |
2 |
|
重庆市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甘肃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 |
美术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2016年(首年)不组织设计学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0%且不低于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4)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2016年(首年)不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0%且不低于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7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友情提醒:华中科技大学自2016年起,取消所有省份艺术校考,承认各省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所以往年录取分数线不再具备参考价值,敬请广大考生谨慎报考!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