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院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男女比例和专业级差分;认可国家和各省市区制定的优录政策。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湖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湖北省高考和专业联考相应本、专科分数线线上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分成绩*40%+联考成绩*60%)*2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政策执行。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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