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科类 |
计划数(人) |
音乐学 |
艺术文 |
50 |
录音艺术 |
艺术文 |
20 |
艺术理 |
5 |
2.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技能考试、视唱。技能考试包括主项、副项,主、副项为声乐、键盘、中外乐器、舞蹈之一,并且主、副项不能重复。总成绩中主项占80%,副项占10%,视唱占10%。
录音艺术专业考试科目:笔试、技能测试、视唱。笔试包含乐理及音乐常识、和声基础(和声部分主要考查初级和声连接与分析)、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谱写单二部歌曲,简谱、五线谱均可);技能测试为键盘、中外乐器、声乐之一。总成绩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50%,视唱占10%。
两个专业可以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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