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考生:音乐学(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舞蹈学(健美操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音乐学(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舞蹈学(健美操方向)、美术学(含示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省外录取规则:
1、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
2、音乐学(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含示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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