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名称:全称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院国标代码为13638。
2.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3.办学优势和定位:学院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广西大学办学,充分共享广西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较强实践能力,并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4.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5.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 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凡进档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计划未满,均可获录取。如考生自愿放弃,作退档处理。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若生源地将文化成绩和艺术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艺术统考成绩排序,艺术成绩也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若生源地分别按文化分、艺术分投档,以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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