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化课成绩: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
3、录取办法:
A、美术类校考省份:总分=专业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50%
B、美术类统考省份: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50%
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招生计划15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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