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总分相同,按照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黑龙江省书法学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7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二)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总分相同,按照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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