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共设19个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点(以下简称考点),分别为: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万州区招生办公室、璧山区招生办公室、涪陵区招生办公室。
二、考生报名有关要求
在重庆地区报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一)所有在重庆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推荐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按其所报单位要求选择考点(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或直接向所报招生单位咨询);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其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应在重庆且须选择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万州区招生办公室、璧山区招生办公室、涪陵区招生办公室、重庆工商大学其中任一考点进行报名,报考西南大学的该类考生只能选择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报考考试时间在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或报考有作图、绘画类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网上选择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考点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考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电子照像。
(四)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必须在网上选择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璧山区招生办公室考点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该考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电子照像。
(五)在重庆参考且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万州区招生办公室、璧山区招生办公室、涪陵区招办、重庆工商大学其中任一考点进行报名。
(六)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网上交费,9月28日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该系统确认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参加各招生单位组织的推免复试,直至待录取。推免服务系统将于10月25日关闭,届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将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七)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期间将认证报告交考点核验。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军队招生单位的报名工作要严格按军队相关保密要求进行,经所在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查并出具“可上网证明”后,军队招生单位提供上网的信息方可上网。对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凭报考单位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选择其报考单位为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该报名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
三、网上收费
网报收费标准依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在重庆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不再设置交费环节。
允许进行网上支付的时间段为:预报名阶段2016年9月24日至27日9:00-22:00,全国网上报名阶段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推荐免试生可于9月22日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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