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预科班是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采取特殊措施,着重提高文化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与提高,为在高等院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所开设的一种教学班制度。
1984年3月,教育部、国家民委在《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中,对有关民族预科班的教学和管理问题做了明确规定,规定预科阶段的任务是“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采取特殊措施,着重提高文化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与提高,为在高等院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预科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一年,学生汉语文基础较差的,学习时间为二年。预科班学生入高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其学制与该校本、专科学制相同。民族班招生,在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下,从参加当年高考(课程)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录取,可适当降分。但是,要按照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从各地区各民族的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降分幅度要适当。民族预科班学生学习期满,政治表现好,经所在学校考试成绩合格的,直接进入有关院校本、专科学习。民族班本、专科学生的专业分配,根据国家特别是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生德、智、体情况,结合学生的志愿,在预科班学习期满时、由学校同有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也可以在招生时根据上述条件,由学校同有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由学校掌握。专业确定后,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变动。
预科虽然重点补习高中文化课程,但教学目的与一般高考补习班不同,教学内容与将来的专业学习有联系也有区别。近年来,有关部门根据预科教学的基本要求,统一组织编写预科教材。并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对民族预科学生的管理。要求按照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教学和考试。规定预科生结业考试中民考汉学生凡汉语文、数学、外语(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不得进入内地高校学习;民考民学生汉语文、数学有一门不及格者,不得进入内地高校学习。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入选条件:
前提条件: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 普通高校招生中的预科生,就是指国家指定的普通高校或民族院校,从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符合特定要求的考生中,低于一定分数,按志愿择优录取。该考生在民族院校或普通院校学习一年后,经考试合格直接入高校的本科或专科学习。高校自己组织预科毕业考试进行专业分配。 普通高校或民族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是党和国家为提高少数民族文化水平。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多地培养少数民族各类专门人才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科类主要有文科和理科,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有关高校在录取省同批次统招最低分数线下80分。 招生对象有2种:民考民 学制2年,民考汉学制1年。 很多大学有预科生 各地的民族学院都有的 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的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热爱家乡,立志为建设家乡作贡献的边疆县、执行边疆政策的县、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行署、州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乡的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考生或汉族考生。父(或母)在上述地区乡一级(含乡级)以下的单位工作的城镇户口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均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 民族预科班志愿和普通高校志愿同时填报,预科班志愿填写在相应录取批次的普通高等学校预科志愿栏内。报考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本科预科的考生,填写在“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预科志愿”栏内;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本科预科的考生,填写在“第二批本科预科志愿”栏内;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专科预科的考生,填写在“专科院校及第二批本科学校专科班预科志愿”栏内。例如:报考中央民族大学本科预科,填写在“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预科志愿”栏内;报考云南民族大学本科预科,填写在“第二批本科院校预科志愿”栏内;报考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预科志愿则要填写在“专科院校及第二批本科院校专科班预科志愿”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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