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发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2015年幼升小、小升初仍将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其中,凡年满6周岁 (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
李奕还表示,2015年,北京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除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且2015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
他称,与往年不同的是,2015年,对于民办学校和寄宿制招生学校,要在5月24日之前提前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此外,李奕表示,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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