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是国人公认的最公平的考试。高考目前广受诟病,症结在于“一考定终身”。在广东版高考中,750分中的450分可考多次获得,将让“一考定终身”寿终正寝。然而,破除“一考定终身”的同时还须兼顾公平,丢掉了公平的“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断然得不到公众的认可,相反更会遭来口诛笔伐。
比如,改革后,高中14门功课学完了以后都要进行考核,分为两类,一类是等级性的,还有一类是合格性的。先说等级性。请问:只有一个等级吗?还是有多个等级?如果是一个等级如何确定?如果是多个等级,依然存在“三六九等”,又该如何区别对待?再说合格性。如何才算合格?有没有具体标准?合格是用分数来衡量,还是用平时表现来测定,抑或两者兼而有之,甚至还有其他测评办法?无论等级性还是合格性考核,都必须体现公平性。
又如,具体到分数,高考总分750分,其中450分(语数英)是高考时候考,学业水平考试平时考,一般情况下有两次机会。那么问题来了:第一,平时考如何考?当过老师的人都知道,老师教学生三年,印象分很重要,如果老师凭印象给学生评定学业水平,公平如何体现?第二,每个学生是不是都要参加两次考试呢?如果有的不参加,怎么知道哪次成绩更好,除非第一次考试就已经得了满分;如果都参加,也不排除优秀学生出现两次都失败的情况。再说,学业水平考试共有300分,而在高考中,1分都可以压倒很多人;而学业水平考试,老师和学生都拥有“自由裁量权”,如何保证“自由裁量”的公平,是广东高考改革成功的关键。
公平是高考的生命力,也是高考的公信力。没有公平,高考不可能持续发展,也必将失去权威性和公信力。广东高考改革破除“一考定终身”,还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兼顾公平。丢掉了公平,高考就失去了根,“一考定终身”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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