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高考加分政策,本质上是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目的是鼓励学生弘扬个性、发展特长,引导学校和学生从单纯注重文化育成绩转向德智体全面发展。然而,招生领域的教育腐败频发,高考加分也日渐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让原本为实现公平而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成了吞噬公平的力量,沦为“买卖分数”的灰色地带。
高考加分自推行以来,衍生出大量作弊造假事件。比如2014年辽宁270名体优生因查处放弃加分资格,游泳池都没有的辽宁省本溪中学培养出25名游泳二级运动员…… “特长生”“竞赛获奖”已异化为加分“工具”。这些加分乱象背后的腐败,既损害了国家考试制度公信力,也践踏了社会公平的底线,实在是教育之耻。
高考加分做“减法”,应减掉的是特权,而不是特长。取消加分项目后,考生的一些特长和取得的荣誉在高招过程中并非毫无作用。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将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而且,教育部表示将配套制定鼓励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相关政策。未来,“不拘一格降人才”,权力会更多交给学校。而对于“夺刀少年”这类品德高尚的学生,也可留给高校更多破格录取的空间。
事实上,单一维度的选拔方式,确实不够科学而多元。加分政策恰恰是为了弥合一刀切“文考”的非理性。高考加分项目的初衷没错,加分政策退场,不是加分政策有原罪,而是掌控加分的权力与规则出了问题。这份《意见》的出台,并不是对高考加分初衷的否定。取消6项鼓励类加分项目,并不是说它们不重要,也不是否定学生特长,而是为了避免有人在此类加分上弄虚作假,把特长加分变成“权力加分”“金钱加分”“关系加分”。
因此,高考加分政策“光做减法还不够”,还需整顿加分流程、清除各环节徇私舞弊的可能。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意见》给地方留有部分加分的“权力”,需要更进一步的审视。让所有的高考生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而不是比赛还没开始,有些人就已经在前面等你了,那样的比赛,注定是饱受质疑的。
我们希望,高考的每一分,都要加得明明白白;每一个考生,都能得到公平对待。还高考加分政策一个干净、公平的形象,对不该保留的项目果断铲除土壤,对应继续保留的项目,加大公开透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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