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在许多人眼中“可望不可及”的荣誉,对有些人来说却可能是伸手摘下的特权。比如2009年浙江省爆出的高考航模加分事件,就一度引爆了“加分=特权”的舆论质疑——— 当时绍兴一中参加航模加分测试的19名考生,有13名是当地权贵子弟,还有6名也是教师子弟。如此加分无不让人感慨:高考是公平的,但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公平”。
就在人们批评高考加分乱象时,另一种声音出现了:那些真正具有某些特长的考生,比如相对公平的竞赛获奖者,是不是应该得到特殊的照顾?这种质疑拿出了高考加分的本初目的,对特长生的加分,是为了弥补以考分论英雄的弊端而出现的。虽然论辩双方都围绕“公平”这个具有煽动力的词语说事儿,但是都没有触及育人选才的实质。
作为特定时代的产物,高考加分有其历史合理性,特别是一批在学科竞赛中脱颖而出的考生,通过加分进入了更好的大学。这其中,牵涉到对教育规律的探讨,包括该不该允许部分在特定领域有天赋的考生偏科,该不该鼓励学生在中学时代就探索自己的专业方向等。但是,作为对考分的人为调节,高考加分制度实际上已经是上一个时代的产物。在自主招生广泛普及的情况下,大学早就拥有了更多元、更开放的途径选拔生源,以加分措施录取有特长的生源的方法,已经失去了现实必要性。
无论其初衷如何,加分措施是一项懒政。先不论其中可能牵涉的作弊、特权现象,那种依托于学科竞赛的加分模式,一边使加分成为了一个个“独立帝国”,缺乏社会监督,另一边也让优秀人才的裁决权局限于固定学科中,显得生硬刻板。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取得奥赛奖项的考生,未来发展中在对应学科领域取得好成绩。而且,很可能出现明明在某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出于各种考虑填报跟特长学科不相关的专业。
高校录取是否合理,有许多复杂的因素,但是归根结底可以归结为两点:招生院校是否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的录取标准,考生是否能凭自己的意愿、能力考上理想的院校。不合理的招生制度,要么是录取标准不科学,要么是考生的意愿被扭曲。为了解决上面两个问题,就需要提高招生单位与考生双方面的自主性,让伯乐与良马彼此满意。前者的具体措施就是放开院校招生自主权,大学能够制定符合本校需求的招生标准;后者的具体措施就是给考生更多的选择机会,包括允许填报平行志愿、自主招生阶段能报考多所大学等。
高考加分早就是落伍于时代的制度,它的继续存在只会加剧与时代脱节的程度。我们还应该看到,目前扶持性加分项目仍然得以保留,这些受保留的加分项目如何得到更好的监督,将成为教育主管部门下一项艰巨的工程。在扶持性加分项目中,有些是凭“出身”加分的,有些是凭“出生”而加分的,也有一些属于对退伍军人的扶持。随着时代的进步,招生理念的变化,这些扶持性加分项目也应有是否合理的讨论空间,否则善政也会变成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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