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考加分玩得“风生水起”的案例不少,稍加整理,即是一大箩筐:浙江600多名未经公示的二级运动员加分,报道过后,一直无人回应;浙江前些 年全省获体育加分的高考考生为1002名;有的地方,连校足球队坐板凳的候补队员高考都加20分;在河北组织的一次运动员高考资格认定测试中,测试的 984人中竟有163人不合格……
而这次国家考试招生改革配套方案的出台,首次提出要构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机制,实际上是对取消了奖励性高考加分的一种制度补充。建立这样的机 制,意义无须赘述,我们更为关心的恰恰是,被汹汹民意骂走了一个“高考加分”,会不会又新来一个“素质评价”?这个“素质评价”会不会重走当年“高考加 分”的老路——渐次失去民心、获得一片骂声。如果没有细致、有效、科学的防范制度的布设,弄虚作假、权力私用、金钱开道的种种弊病,会不会又高调断喝: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因为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所提及的五项内容,实际上具有天然的“软指标”属性。里面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很容易让当年那群弄 作假“高考加分”的人“重新找回存在感”,制造出更多的“假素质”来。比如思想品德,谁比谁好,谁“当面是人、背后是鬼”,拿什么作为明确标尺;比如身心 健康,大家身体都倍儿棒,心灵是否美,也是无法量化的“软内容”;再比如艺术素养,不仅难以把控,而且易新增不公。富裕人家,可以不吝成本,既学舞来又唱 歌,进屋有钢琴弹、出门有体操练,但偏远山乡或穷人家的孩子,恐怕就没有这样的“艺术培养条件”了。
高考指挥棒的作用,已经得到充分的证实,是非常之大的。一些人搞变通的“技术水平”也一直很高的。道德自律防止新的不公作用有限,需要在制度设 计上充分虑及各种有可能被小人钻进的漏洞。所以,奖励性高考加分一刀切被全部取消,对大多数考生来说,虽属利好消息,但深度查找好制度是如何一步步变坏 的,很有必要。因为,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旧问题变个“马甲”又跑出来蒙混过关。一言以蔽之,加分退场,制度反思与查漏补缺不能就此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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