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所有的高考改革举措,无一不是剑指公平。加分和自主招生政策,一直是高考的焦点问题。此次明确取消所有的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了“烈士子女”等5类扶持性加分项目,不仅是对民意的有效回应,也是对高考公平的纠偏之举。要知道,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之初,本来是对高考完全以分取人的制度修正和补充,鼓励有特长的奥赛获奖学生、体育特长生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可是,在执行过程中却乱象频出,屡屡发生弄虚作假和以权换分事件,反而制造出新的不公平:2009年,浙江一所中学被爆出航模高考加分的19名考生中,13名是当地各级领导干部的子女;今年高考成绩出炉后,辽宁本溪中学高三学生中可以享受加10分的二级运动员竟然有87人……而自主招生政策,本来是改变一考定终身和唯分数论的录取模式,更科学、合理选拔人才的录取机制,也因为在执行过程中问题重重,不仅无法保障公平,反而举步维艰。比如,著名学府中国人民大学就因“100万买录取指标”、“11岁‘富二代’上本科”等招生黑幕而受到质疑,暂停自主招生。
公平是高考改革的基础,高考改革进入深水区,保障招生公平,科学选择人才,不仅要破——取消不合理的制度,更要立——合理的制度补位不可缺。
无独有偶。教育部官方网站1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两个重要配套政策文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明确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可以说是对这一要求的细化。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力图使高考这一中国目前最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这个大方向无疑是对的。
可是,值得警惕的是,绝不能让综合素质成为下一个“高考加分”。这种担心并非多余。素质教育倡行多年,在高考指挥棒下,一直成效不佳。这么多年来,大家都明白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但自主招生的步伐一直走得小心谨慎,北京大学试行高中校长推荐制甚至在舆论上引起轩然大波。主要原因就在于,虽然唯分数论不是最优选择,但却是保障高考公平无可替代的“硬指标”。一旦涉及各种加分录取的“软指标”,就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权力和金钱追逐的名利场。
综合素质涉及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主观评价占多数,如何保证真实性和公平性,是此项改革最令人担心的问题,也是政策成败的关键所在。
因此,需要从制度设计上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公示、质疑和审核机制,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这也是对高考招生改革实践的全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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