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如何报考?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2015年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并有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报考高职院校。报考时,先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父母合法就业、合法居住和居住证等,具体可参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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