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晚报2014年6月7日报道,本月7日,一年一度高考开始。对于渝中区昆榆名仕城4号楼的96户居民来说,这个高考对他们并不轻松。昨日,该栋楼网名为“引擎咆哮”的住户在网上发帖称,小区里张贴通知,要为1名高考学生分时段停运电梯,以免影响该考生休息。物管通知内容:高考将至,因4号楼里住着一位高考生,为了能让他休息好,更好地迎接高考,在高考中取得好的成绩,我公司将在6号21:30~7号早上7:30,7号21:30~8号早上7:30,8号中午12:40~14:00这几个时段停止电梯的运行(因他家与电梯就一墙之隔,电梯运行的声音容易影响到他的休息)。
然而,就这么一件事,却引起了不少非利益相关方的不满。如果电梯运行的主机在与自己的住宅一墙之隔,75分贝的噪声每天都在打扰自己,恐怕也会心烦的;如果自己家里有高考考生,恐怕也会向物业提出要求的。在我国,谁都知道高考对于一个孩子是多么重要,12年的寒窗苦读,就在6月份的6、7、8三天时间体现着。这个一考定终生的现实,眼下谁也无法改变。所以,大家应当予以理解。停运电梯固然会影响大家,但是不至于影响一辈子。
对于物业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比较人性化的。但是,某些律师的一面之词的确是片面的。如果停运电梯,有关住户向物业追要补偿,那么,电梯运行时产生的75分贝噪声对于相关住户的长期影响,又该向谁讨要说法?难道《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被废止和失效了吗?所以,律师分析问题不能剑走偏锋,必须客观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更不能有意偏袒一方,而打压另一方。我不相信,律师的孩子如果面临高考时,因为电梯主机运行的噪音影响而无动于衷,更不相信律师会大公无私。如果律师挑动是非极不道德的行为。作为律师,应当化解社会矛盾,主持公平正义,绝不能凭主观意志,而忘记国家其它的法律法规之规定。
如果因为某些住户的不理解和不满情绪,而导致参加高考孩子增加额外的精神负担,那是完全不应该的。有网友说,停运电梯是家长和考生过于矫情,那是因为网友自己没有长期生活在具有75分贝噪音的电梯主机房隔壁,是因为自己缺少切身感受。所以,某些网友“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噪音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恐怕不止于蛮不讲理。如果个别老人认为噪音不大,那是因为老年人的听力功能已经蜕化,已经没有年轻人听觉那么敏感。因此,各方意见,反映了不同人的个人心态,更反映了各自的利益和私心;因此,在这个停运单体的问题上,大家最缺少的是相互理解对方。如果各自能够换位思考,就不至于当仁不让,就不至于对电梯运行产生噪音对他人的影响全然不顾。
当然,如果受影响的考生住户,为了不影响大家可以临时到外边租房。但是,如果这样做其他住户才觉得公平,那岂不是这个社会没有公平了吗?所以,公平在任何情况下只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公平的前提必须让人能够接受,不违背常理,不属于无理取闹,不属于违法行为。否则,就是不公平和不公正。如果大家相互理解和尊重,就会在不公平中求得相对公平与合理。如果大家互不相让,世界上就永远找不到公平与公正。难道不是吗?所以,遇到矛盾和问题,首先应当换位思考,首先应当站到对方的利益上考虑一下,同时也要考虑到自己平常沾了多少光。电梯运行产生的噪音是持久的,而停运电梯只是暂时的。难道这个道理大家弄不明白吗?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德必有邻,邻里之间只有相互谦让和理解才能保持和谐;邻里之间只有把理解当成生活中的智能钥匙,才能化解一切矛盾和烦恼,才能增加友谊与和谐的气氛。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