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和黄某是两家画室的老板,经营美术艺考生培训生意。2月16日晚,李某通过其管理的QQ群获取由另一犯罪嫌疑人上传的湖北美术学院2014年2月17日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彩色试题后,安排吩咐画室老师向八十余名考生讲解并制作示范画,后又通过微博和画室的QQ空间在互联网上传播。李某也通过同样的方式传播18日考试的色彩试题。
发现泄密的湖北省美术学院招办工作人员熊某证实,考试前一晚9时,他在教室摆放完第二天要考试的静物后回到宿舍,用手机上网在新浪微博上搜索湖北美术学院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发布的考试题目照片。发现泄题的湖北美院报案后,启用备用试题。备用试题与泄密的题目物品一样,摆放位置和角度不同,但第二天考试中,依然有少数考生按照原考题进行考试。
办案检察官审查案卷,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审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将国家机密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予以发布,其行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上传试题的犯罪嫌疑人姜某等三人也已被另案处理。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众多,目前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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