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线 |
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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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统考 |
音乐统考(声乐) |
音乐统考(器乐) |
编导联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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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 |
民办 |
公办 |
民办 |
公办 |
民办 |
公办 |
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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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180 |
215/170 |
195/150 |
188/140 |
195/150 |
188/140 |
260/195 |
240/190 |
注: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8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15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22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8分/专业130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30分/专业18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8分/专业合格(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批次省控线(暂未公布)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考五分段统计表(艺术类部分)
附件: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考美术类投档分五分段统计表
附件: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考编导类投档分五分段统计表
附件: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考声乐类投档分五分段统计表
附件: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考器乐类投档分五分段统计表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