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省 内 |
省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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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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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大连) |
264.04 |
252.32 |
265.84 |
257.64 |
动画(大连) |
257.92 |
254.96 |
259.56 |
252.6 |
中日(大连) |
567.9 |
612 |
1.调档比例:全部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其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美术高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中日合作办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美术高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书法、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动画(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中日合作办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不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或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可降5分,或外语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不设专业级差,根据成绩按报考专业课时的志愿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