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
2015-12-28 11:13:17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

名,咨询电话:020-84017740。

  (4) 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6月8日

  (5) 专业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何文田公主道14号劳工子弟中学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5、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校在校内统一安排。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广州美术学院 艺术类 办法

上一篇:2013年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插班生录取办法
下一篇: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美术类录取原则(外省)

分享到: 收藏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合作网站:

"ms211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美术高考网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163.com(请用@替换#)。
京ICP备160449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