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学院艺术类专业只安排英语为第一外语教学,其他小语种不予安排;
3.政审与体检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4.学院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5. 在第一学年,学院允许新生在各艺术类专业中调整专业。
温馨提示: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院招生工作人员随时与您取得联系,以免延误录取。若投挡考生未接到我院电话,请尽快联系我们。对始终无法联系的投挡考生,我院可能作自动放弃志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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