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装潢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的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西六省(区)的考生则是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统考控制线,按照我校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将专业成绩占40%和文化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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