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办法(音乐、舞蹈)
2015-12-23 10:25:57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投档线上,专业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队。即对符合生源地投档条件,且获得学校校
 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投档线上,专业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队”。即对符合生源地投档条件,且获得学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公式为: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30+校考二门科目分数/校考二门科目总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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