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13年的录取原则为: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环境设计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我校不组织校考,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省统考,考生美术统考合格,且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份美术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江苏省我校执行该省规定的按美术综合分录取政策),且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江苏省为64分),数学成绩不低于65分(江苏省理科为87分,文科为70分)。
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招生规定不符合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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